2008,
S2,
292-293
刑事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保障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邮箱(Email):
DOI:
发布时间:
2008-09-15
出版时间:
2008-09-15
| 175 | 3 | 15 |
| 下载次数 | 被引频次 | 阅读次数 |
摘要:
一段时期以来,维护刑事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人权一直标领主流,被告人本位主宰着话语垄断地位。与此相反,刑事犯罪被害人(以下简称被害人)的当事人地位却长期被大大地忽略了。被害人权利保障是刑事司法公正的应有之意,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虽然明确将被害人定位于当事人,也赋予其一系列权利,但纵观我国现有法律和司法实践,仍存在众多缺失。加强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,应赋予被害人公诉案件上诉权,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,请求国家补偿权,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选择权,被害自然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。
Abstract:
暂无数据
基本信息:
中图分类号:D925.2
引用信息:
[1]杨慧芬.刑事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保障[J].广西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,2008(S2):292-293.
发布时间:
2008-09-15
出版时间:
2008-09-15